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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研究】杜兰 曹群:关于南海合作机制化建设的探讨

2018-03-31 杜兰 曹群 国关国政外交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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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人简介

作者系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美国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海洋安全与合作中心副研究员

〔关 键 词〕南海合作、中国—东盟关系、南海合作理事会

内容提要

近年来,南海地区有关国家间的双边和多边合作不断取得进展,但依然存在进一步深化合作的空间,应在现有合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秉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广泛吸取其他闭海或半闭海海域的合作经验,并结合南海地区特殊性,探寻出一条助力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南海合作机制化道路。当前,东盟南海声索国对华政策转向积极,加强南海合作机制化正当其时,应按领域敏感度从低到高逐步推展合作,初期可以软性法律约束之,中长期可考虑建立南海合作理事会统筹推进南海地区防灾减灾、海上搜救、保护海洋环境和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洋科学研究、海上航行安全等领域务实的、机制化的合作。

海洋的流动性和开放性决定了海洋的有效管理与合理利用事关所有沿海国的共同利益。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将“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以促进可持续发展”列为17项目标之一。要实现该目标,必须通过沿海国的合作,这对于闭海或半闭海沿岸国尤为重要。南海属于半闭海,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称《公约》),闭海或半闭海沿岸国在行使和履行《公约》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时应互相合作。[1]推动南海沿岸国合作,将南海建成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不仅是履行《公约》和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义务,也对推动“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南海局势总体趋稳,推进海上务实合作正当其时,应该在现有合作基础上,探讨合作的机制化建设,使相关合作行稳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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